(粤理工教务〔2013〕32号 2013年12月制定)
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完成,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粤理工教务〔2009〕56号,以下简称《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制订学生顶岗实习远程指导工作细则。
一、前期准备
(一)课程平台基础数据准备
教务处在课程平台按院系开设《顶岗实习》课程,初始设置主管教学的院系负责人为课程负责人,按院系提供的指导教师名单设置教师用户。
各院系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分组及指导教师名单,在课程平台上由《顶岗实习》课程负责人授权各指导教师,按分组建立班级,导入班级学生信息。具体操作指南见学院课程平台首页,网址: http://open.gdpi.edu.cn/sc8/。
第五学期第18周前,各院系教务员须在排课系统中为每个毕业班排定《顶岗实习》课程任课教师,为成绩录入做好准备。(由于只有任课教师才有权限录入成绩,因此,当一个班有多位指导教师时,应指定其中一位作为这门课的任课教师,顶岗实习结束时由该教师用户录入本班成绩。)
(二)专业顶岗实习方案等文件制订
各院系应按照《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制订专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工作方案(含指导教师安排)、顶岗实习报告撰写规范等相关文件,并将上述材料在实习开始前上传到课程平台。
(三)指导教师培训
各院系应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指导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专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工作方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如何利用课程平台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等。
(四)学生培训
各院系应在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培训。内容包括: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实习要求讲解;如何利用课程平台与指导教师保持沟通、提交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召集本组学生见面,安排(登记)本组学生实习单位及岗位,收集安全协议书和实习协议等。
二、顶岗实习期间教师远程指导工作要求
(一)指导人数
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规定,每位教师指导顶岗实习的学生数最多不超过20人。
(二)实习开始前的工作
完成本组学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院系。
将相关要求、文件、表格等上传到课程平台互动教学模块的“文件”栏目中。
(三)实习期间的工作
指导教师至少每两天登录一次课程平台,指导工作包括:
1.通过“公告”栏目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要求必须在实习第一周前发出第一条公告,以后至少每两周发一次公告;
2.通过“答疑”或“短消息”栏目及时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答疑”对本班学生公开,“短消息”只有提问的学生可以看到)
3.通过“作业”栏目布置及收集学生的实习日志(见附件3)、实习报告等,要求学生至少每两周提交一次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前提交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应在提交日期截止后一周内完成学生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的评阅。
在此基础上,各院系、各专业可以根据本院系、本专业的教学要求,对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作出更具体、详细的规定或指引。
三、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及录入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负责,成绩录入由教务系统所指定的任课教师录入,在第六学期第12周前完成。
顶岗实习可与毕业实习结合进行,统称毕业综合实践。其最终成绩由上述两部分组成,具体考核方案由各专业制订。
四、院系监控
顶岗实习期间,院系通过课程平台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顶岗实习结束后,院系按照相关规定检查和评估指导教师的工作,核定其工作量,将《顶岗实习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顶岗实习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附件:1.顶岗实习学生信息登记表
2.顶岗实习情况汇总表
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顶岗实习手册
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顶岗实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