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与研究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选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0-11-19 09:23:54  浏览:




(粤理工教务[2010]10号   2010年4月制定)

 


 

 


    为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申报指南》(教高司函〔20101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是指以专业和课程为平台,以教学系部为单位,整合教师力量,形成以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为核心任务的教学业务组织。教学团队的组建允许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实行跨专业或跨部门组合。

学院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

由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团队应具有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和知识结构合理。团队组成成员相对稳定,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每学年均承担一定的本团队一线教学任务。

2.团队带头人

团队带头人应为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及教研工作

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在85分以上,团队成员近三年均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任务。参加过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院级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

2.院级教学团队申报以系(部)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者须填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2)交教务处。

四、评审办法

1.评审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团队带头人的作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2.教务处将申报材料汇总,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通过后,授予“院级教学团队”称号。并保证三年建设期。学院对评选出的院级教学团队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和必要的建设经费资助。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选指标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1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选指标

指 标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

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

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

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

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

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

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

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

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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