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理工教务函〔2021〕42号
各学院(部)、高职扩招教学点,南海校区: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补考将安排在2021年9月20日-26日期间进行。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补考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一)课程
各专业开设的需要进行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
(二)学生
期末考试不及格者、申请缓考者。期末考试中无故旷考、考试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
往届未毕业的学生(学籍有效期内)可向所在学院报名参加本次补考,由各学院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未毕业学生报名表》(附件1)统一交教务处。
上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的专业课可不用补考,但需重修转入专业上学期的专业课,不得直接参加补考。转专业学生应在毕业前修完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开设的课程学分,以免影响毕业。
二、补考安排
(一)公共必修课
序号 |
补考课程 |
补考安排 |
1 |
大学英语二 |
应用外国语学院安排补考,原任课教师负责命题和监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廉洁修身 |
论文形式补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补考时间9月23日,下午5-6节,考场C102 |
4 |
军事理论 |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网络课程重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5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补考时间9月22日(周三),下午9-10节,考场A102 |
6 |
体育 |
公共教学部安排补考 |
7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补考时间9月23日,下午5-6节,考场E306 |
(二)专业课
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补考时间由各学院自定,联系教学值班室借用教室作为考场,以免与上课冲突。各学院如有公共机房使用需求,请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公共机房使用需求表》(附件2),并交实训中心协调。
三、命题与印卷
(一)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各学院务必在9月13日前提交补考试卷(只需电子版)及《试卷印制记录表》(附件3)。
(二)各学院于中山校区教务处办公室D305领取试卷,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高职扩招教学点、南海校区应重视补考工作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补考命题应做到与期末考核要求相同,难度相当,不得擅自降低补考标准,避免发生随意考核的问题。
四、考试组织
(一)中山校区、南海校区的考试组织
1.公共必修课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类别的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南海校区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山校区各学院到教学值班室自行借用教室),并在9月17日前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联系人。
2.各学院、南海校区应成立考试巡查小组,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任课教师的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情况。
3.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南海校区的考试组织尤其是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4.各学院、南海校区应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监考经验的教职工参加监考。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考人员工作守则》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二)高职扩招教学点的考试组织
1.开放大学教学点的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补考由教学点组织安排,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徒制教学点,由各合作学院组织安排,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完成。
2.高职扩招学生公共选修课的补选另行通知。
3.各教学点考试组织工作要求参照以上第(一)条。
五、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补考结束10天内批阅完试卷,并在网上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按时参加考试,没有以上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补考。不具备补考资格却参加补考考试者,成绩不予记录。
(二)各学院、高职扩招教学点、南海校区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强化监考教师的责任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三)第5-6周将进行毕业办证工作,通过本次补考且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往届未毕业生可获取毕业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文辉,联系电话: 0760-89911510。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未毕业学生报名表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公共机房使用需求表
3.试卷印制记录表
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表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