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排课管理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20-11-18 16:20:14  浏览:

 

 

 


(粤理工教务【2015】33号  2015 11月制定)

 

 

日常教学管理是高等学校运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授课课程表是学校实施日常教学活动的基本教学文件,是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保证,是学校进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合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一、排课的职责

(一)课程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课程的排课;

2.负责初审本部门特殊排课申请。

(二)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全校排课工作的组织策划,指导和监控教学系(部)的排课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与管理教学资源;

3.负责与课程管理部门共同编排公共课;

4.负责特殊排课的审核;

5.负责审核教学系(部)课表编制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6.负责发放教学系(部)课表。

(三)分管教学校领导的职责

负责特殊排课的审批。

二、排课的原则

各教学系(部)应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学时数以及调整课程的学期安排。排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立足保障教师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原则。根据师生的生理特点、课程类别及课程安排的均衡性,科学地编排课表。

1.每个班级每天排课不超过6学时,每周一般不超过26学时。

2.同一课程同一班上课时间保持一定的间隔,一般隔日安排该课程。

3.每门课程均以2学时为单元安排授课时间。

4.课程表编排应尽量保证各班级每天有课,特别是周一、周五上午,且遵循“先上午,后下午”的时序。各班级课表每天课时数应均匀分布,避免课程安排过于集中。正常上课时段为上午1-23-4节、下午5-6节,各班级一般上午1-2节不空课.严格控制下午7-8节(体育课除外,体育课不安排在1-2节)、晚上或周末排课。由于教学资源或教学需要,确实需要安排在非正常时段的课程需按特殊排课程序审批。

5.教师排课以2节或4/天为宜;专任教师每周授课不超过16学时,确须超过的按特殊排课程序审批。

6.周学时超过4 学时(含4 学时)的课程,理论课和非“教学做”一体化课程不能连续排4节课(含一天内4节课的情况)。纯实践课程因教学需要或其他情况需要4节连排的,需按特殊排课程序审批。

(二)坚持立足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根据教学运行需要,在时间、空间上充分调动和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教室、实训室、师资等),使教学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合理状态。

1.公共实训室优先安排公共课程,然后再安排专业课程。安排在公共实训室的课程应尽量均匀分配至每周,不应集中在某几周排课。公共实训室原则上不安排整周实训课程。

2.对软件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专业实训室进行。

3.同一学期多班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合班上课,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做出决定。

4.同一学期同一年级开设的同一课程理论课可以采取“大班制”排课,纯实践课可以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可以采取“小班制”排课,并报教务处审核。

(三)坚持立足学校工作大局的原则。

1.学校每周四下午不安排课程。教学系(部)主任、副主任周二不排课。

2.校内行政人员兼课,每周不得超过4节(以正常上班时间为计算标准)。

3.为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每学期第1-2周和第16周以后,不得变动课表。

三、特殊排课审批程序

超量排课、4节连排和特殊时段上课的属于特殊排课。主要有以下情况:1.师资严重不足;2.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在实训室授课且2节课内无法实现教学效果的课程;3.外聘兼职()教师所授课程;4.其它教学改革或教学特殊需要的课程等。特殊排课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需特殊排课的课程由申请人填写《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特殊排课申请表》(见附件),阐明特殊排课的理由,提供人才培养方案(详尽的课程标准和教案)或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二)教学系(部)主任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审核后,再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四、排课进度安排

(一)教务处一般在每学期第12周将下学期排课原则要求通知下发至教学系(部)。

(二)教学系(部)在第14周前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含实训教学任务),教学系(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学系(部)在第19周前将所有课程排进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初排后课表交教务处汇总。

(三)教务处排定课表后,将课表在第20周前发给教学系(部),由教学系(部)分发给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特殊排课申请表

  任课教师

      姓名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A/B1/B2/C

 

授课班别

 

授课时间

 

特殊排课需求及理由
 
(包括主要教学模式、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等)

 

 

 

 

 

 

(内容较多可附页)

系(部)主任

意见

                                  

                                   签 名:                (盖   章)

             

教务处

意见

                                   签 名:                (盖   章)

             

校领导意见

                                   签 名:                (盖   章)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各系(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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