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经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协商一致,组织专家论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原则, 与试点学生充分沟通后,对2023年及2024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转段考核方案做出如下调整:
1. 2023年社会工作专业转段考核方案中第三、(二)2.专业理论考核时间由高职学段第六学期考核调整到高职学段第五学期进行。
2. 2023年及2024年社会工作专业转段考核方案中第二、3.“高职学段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限制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2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调整为“高职学段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限制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2-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 2023年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转段考核方案中第三、(三)5.(2)“专业理论和技能考核均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进行。”调整为“专业理论考核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进行。”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如对上述调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60-89911510)。
附件: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3年及2024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转段考核方案(调整后)
教务部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