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理工教务函〔2020〕57号
各学院(部),南海校区:
为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制度》规定,本学期定于2020年11月16—28日(第11、12周)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
组 长:陈显强
成 员:张尚先、徐德慧、刘 柯
秘 书:邓小芳
(二)各学院(部)、南海校区成立自查小组
自查小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
1.检查教学秩序:各教学单位主要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检查教师执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规范的情况。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教学单位要深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教案等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全面自查本学期任课教师的学时进度、教学内容等是否严格按教学文件的计划进行。
3.听课:教学检查期间各院(部)自查小组成员应至少听一位本院(部)教师的授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时将听课人员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要重点安排对外聘教师进行听课、指导和沟通。
4.教风学风: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开展师生评学、评教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对教风、学风进行普查,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5.对高职专业学院和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校外教学点的教学检查。
(二)学校检查组检查
1.学校检查组以巡查方式为主,了解全校学生学习状况,检查教师到课情况。同时,通过随堂听课,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管理与组织情况,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时将听课人员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2.学校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各院(部)教学秩序、课堂教学以及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听课、学生访谈、师生座谈会、教务员座谈会、实地调查等方式核查各教学单位填报的数据,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风与学风。
3.学校检查组在各教学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抽查情况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根据检查要求,认真拟订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形成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2.各教学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材料附件1-2电子版于11月23日17时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于2020年11月28日17时前交教务处高职教务管理科。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60-89911510,邮箱:53065940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